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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之乡 资质问题

牵着乌龟去散步 之乡 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资质之乡的一些知识点,和资质问题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什么叫做暂定资质
  2. 城乡规划需要资质吗
  3. 企业资质怎么办理

一、什么叫做暂定资质

1、所谓暂定资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资格的临时 *** ,房地产企业资质共分五种,一级、贰级、 *** 、四级、暂定。

2、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暂定资格是新成立的公司,几乎没有或没有表现。随着房地产企业实力的逐渐增强,他们可以申请升级。

3、一般来说,市住房管理局负责第四、试行资格的审批,省建设厅负责下、 *** ,建设厅负责一级资格。水平越高,业务绩效越高,开发能力越强。

4、临时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房屋只要符合当地法律法规,五证齐全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但一般这类企业开发经验少,资产相对较小。

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6、《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7、自领取临时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无开发项目的,不得延长临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8、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试行资质证书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9、第八条申请临时资格证书的不得低于四级资格企业的条件。

10、第九条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数不得包括临时、 ***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城乡规划需要资质吗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 *** 、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1、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 *** 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 *** 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 *** 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 *** 》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②各项管理 *** 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 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 *** 、职称证书、 *** 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 *** 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 *** 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 *** 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 *** );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 *** 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2、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 *** 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 *** 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 *** 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 *** 》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3、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 *** 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 *** 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 *** 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资质之乡 资质问题-第1张图片-

(5) *** 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4、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 *** 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 *** 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 *** 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 *** 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 *** 的决议;或股东( *** )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 *** 国住房和城乡 *** 令第12号)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 *** 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受理条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

职责: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为形式 *** )。符合 *** 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收件表”。将“收件表”之一联(预受理单)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作出预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 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 *** 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收件表”为正式受理通知。

(一) *** 标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 *** 国住房和城乡 *** 令第12号)、《 *** 关于纳入 *** 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 令第 135号)

(二) *** 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 *** 国住房和城乡 *** 令第12号)、《 *** 关于纳入 *** 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 令第 135号)

(三) *** 岗位: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四)岗位职责:收到符合标准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资质管理文件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审核流程上签字。

(一)审定标准: *** 意见合格符合行政许可程序 *** 规定

(二)岗位及职责:市规划国土委主管领导

(三)结论及送达:申报窗口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审批意见,对经 *** 符合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核发的准予行政许可草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 *** 正式文件并送达申请单位;对经 *** 不符合 *** 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草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 *** 正式文件并送达申请单位。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企业资质怎么办理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企业法定 *** 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 *** ;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 ;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 ;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 ;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 ***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 *** 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一项资质,须增加二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一份相应的附件资料。

3.资质申请、资质升级、资质 *** 申报程序:

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的,申请人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 *** 管理的企业直接向 *** 申请;

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 *** ,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 *** 。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 *** 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 。

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或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申请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核验原件、进行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其中,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

1、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系列一级资质的初审期限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 *** ;

2、施工总承包系列和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系列资质的办理期限为:自受理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相关业务的分管厅长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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